工程項目組長 

職位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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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項目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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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 50 字

部門

路政署 


職位名稱

工程項目組長 


薪酬

月薪133,09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具備香港工程師學會(土木界別)於1975年12月5日後選取的正式會員或同等資格【請參閱註(1)】;
(b) 在取得上述有關資格後,具備至少15年全職工作經驗,當中至少有5年擔任道路基建工程項目管理層職位,以及最少3年解決大型基建工程合約糾紛的工作經驗。如具備為政府部門解決基建工程合約糾紛的相關經驗則更佳【請參閱註(2)】;
(c) 具備管理及推展大型環境項目的經驗,項目涉及隔音屏障結構、環境/生態和考古的評估事宜佔優。如具備與政府部門協調和聯絡工作的相關經驗則更佳;及
(d) 具備良好中英文口語及書寫能力。 


(1) 為符合入職條件(a)項所載的要求,申請人如只持有非本地專業資格,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證明該等資格等同本地有關專業資格,例如提供證據,證明申請人的資格在截止申請日期之前,已獲香港工程師學會接納為其正式會員(土木界別)。
(2) 申請人須隨申請表格夾附香港工程師學會正式會員(土木界別)或同等資格副本,以及以下文件:
A) 取得該資格後的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及
B) 詳列工作經驗的履歷。 


職責

申請人經取錄後會獲調派往路政署主要工程管理處,並負責以下職務:

(i) 監督和策導轄下工程團隊推展工務工程項目,包括涉及公路結構、隔音屏障結構、道路擴建及重置公共設施的項目;
(ii) 監督各項環境、生態和考古評估工作;
(iii) 處理收地及清拆事宜;
(iv) 處理諮詢工作、相關刊憲程序,以及撥款申請;
(v) 協調與工程項目有關事宜並監察進度,以確保項目能夠適時完成;
(vi) 監察仲裁程序的進展,包括擬備和解協議,並定期向管理層匯報個案的發展情況;及
(vii) 執行管理層指派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為期1年。 


福利

受聘人如能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出的供款,會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a) 申請表格【G.F. 340 (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 : //www.csb.gov.hk)下載。

(b)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Rev.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340(Rev.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340(Rev.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340(Rev.7/2023) 。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340(Rev.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c) 申請表格填妥後,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連同【註(2)】所列的有關文件送達下述聯絡地址,並在信封上註明「申請工程項目組長職位」。

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者為準。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d)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並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註(2)】所列的有關文件寄交下述聯絡地址或電郵至路政署招聘及編制組(電郵地址:hqane@hyd.gov.hk),並在信封面/電郵標題中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申請工程項目組長職位」及你的網上申請編號。

(e) 沒有使用指定表格的申請、未填妥的申請表、逾期遞交或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申請概不受理。

(f)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獲提供電郵地址,將以電郵發出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聯絡地址

九龍何文田忠孝街88號何文田政府合署5樓路政署招聘及編制組 


查詢電話

2762 3316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9/07/2024 23:59:00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遞交附件 


發布日期

05/07/2024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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