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
醫務衞生局
組別/單位
中醫藥處
職位名稱
顧問中醫藥主任
薪酬
月薪港幣123,98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在獲聘時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並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前 –
(a)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或深造學位,或同等學歷;
(b) 持有本港或本港以外的中藥相關的學術或專業資格;
(c) 具備最少10年與中藥相關的全職經驗,如中藥生產、貿易、藥事管理、規管、行政、科研、教育、公眾教育及/或宣傳等;
(d) 熟悉國家與本地中醫藥發展政策;以及
(e)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見註1)。
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將獲優先考慮 –
(a) 熟悉香港的醫療體制,包括醫療架構、服務及專業;
(b) 具備與中醫藥界有事務往來或共事、推廣中藥業務發展、國際貿易及/或推廣中醫藥的經驗;
(c) 具備在中醫藥界的人際網絡,及與中醫藥界團體和貿易商的相關事務往來經驗;以及
(d) 操流利普通話(見註2)。
註1: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註2:申請人須在申請表的「學歷」欄內註明普通話水平。
職責
顧問中醫藥主任的主要職務和職責如下:
(a) 為中醫藥處提供專業支援及建議;
(b) 協助制定、統籌及推行中醫藥在香港的長遠發展和香港中醫藥界在香港以外市場發展的相關政策;
(c) 從專業角度協助制定、統籌及推行有關中醫藥界的發展、中藥業人員的專業發展、中藥產業發展、中藥生產、貿易、藥事管理、規管、行政、科研、教育、公眾教育及/或宣傳等事宜的相關政策;
(d) 與本地、內地(包括粵港澳大灣區)及國際中醫藥界持份者溝通及保持密切聯繫,以推進合作措施;
(e) 協助制定、統籌及推行有關向公眾推廣中醫藥的措施;以及
(f) 履行其他由上級指派的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一年。續約與否由政府酌情決定。
福利
(a) 在適當情況下,受聘人可獲給予不低於《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期、年假、分娩假期、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b) 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合約,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如獲發放),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廣告招聘的職位。
(b)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c)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d)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政府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e)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f) 醫務衞生局會把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用於與招聘和僱用有關的事宜。如有需要,有關資料可能會送交獲授權處理有關資料的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或機構,以進行與政府招聘及僱用有關的事宜,例如學歷評審、體格檢查、僱主推薦及操守審查等。如欲更正或查閱個人資料,請以書面傳真(2541 3352)、電郵(enquiry@healthbureau.gov.hk) 或郵寄(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8樓)方式,向醫務衞生局保障資料主任提出。有關醫務衞生局的個人資料私隱保障政策,請瀏覽醫務衞生局網站(https://www.healthbureau.gov.hk)。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入職資歷相若。 有關申請人須把正式修業成績表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或親身送到下述聯絡地址。
申請手續
(a) 申請人必須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G.F.340[(7/2023修訂版)] )。該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s://www.csb.gov.hk)下載。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b) 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內詳列有關的學歷/專業資格及工作經驗。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修業成績表副本、證書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經下列其中一個方式一併提交:
(i) 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到下述聯絡地址。郵寄表格的遞交日期以郵戳為準。信封面須註明「申請顧問中醫藥主任職位」;或
(ii) 於截止申請日期下午6時或之前親身把申請書送達下述聯絡地址。
(c) 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將不獲受理。沒有使用指定表格、未填妥或逾期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d)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請確保支付足夠郵費,否則有關郵件將由香港郵政退還寄件人或銷毀。因郵費不足而退還寄件人的申請,必須在截止日期及時間或之前重新遞交。
(e) 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遴選面試,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星期內接獲通知。所有申請均會絕對保密。申請人如沒有收到遴選面試通知,可視作已經落選。
(f) 由於邀請信或提供補充資料之要求將以電郵方式寄出,申請人須在指定表格內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其電郵。
聯絡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16樓醫務衞生局中醫藥處
查詢電話
2594 587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07/06/2024 18:00: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星島日報 10/05/2024
南華早報 18/05/2024
部門網址
https://www.healthbureau.gov.hk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不適用
發布日期
10/05/2024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