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主任 

職位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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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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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編號:

文物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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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 50 字

部門

發展局 


組別/單位

工務科 


職位名稱

文物主任 


薪酬

每月港幣54,68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建築學、屋宇/房地產測量學、城市規劃學、土木工程學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 持有有關文物建築保育或建築保育的深造文憑,或具同等學歷;
(c) 在取得上述(b)的深造文憑資格後,最少具備四年全職工作經驗,當中具備相關領域之工作經驗者,將獲優先考慮;
(d)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1)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以及
(e) 中、英文書寫能力俱佳,能操流利英語和粵語。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前未能符合入職條件(a)至(d)中任何一項,則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即使獲邀參加面試,也並不表示已符合入職條件。 


(1)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僱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2) 申請人如獲錄用,或須不定時工作及在公眾假期工作。
(3) 申請人如獲錄用,或須執行戶外工作。 


職責

申請人如獲錄用,將調派至發展局工務科轄下組別/辦事處工作,負責以下職務(註2及3)─
(a) 協助處理文物影響評估研究工作;
(b) 就歷史建築之維修及修繕工程,提供意見及技術支援;以及
(c) 就歷史建築之活化再利用工程計劃,提供意見及技術支援。 


聘用條款

獲錄用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約一年。合約屆滿後是否獲續聘,須視乎屆時發展局工務科的服務需求,以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福利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良好,可在合約期圓滿結束後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詳情將在獲聘時再行確定。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將以獲聘時所適用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規定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合適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參閱該資料冊。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入職所要求的學歷水平相若。申請人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正式的修業成績單及證書副本郵寄至查詢地址。
(h) 本局使用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時,會恪守本局有關個人資料政策的規定,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副本。如欲索取有關資料,請聯絡發展局一級行政主任(古物古蹟)1(地址為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14樓古物古蹟辦事處行政小組),或以傳真方式索取資料(傳真號碼:2721 6216)。
(i) 本欄所載的非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在發展局互聯網站(https://www.devb.gov.hk)內閱覽。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網上系統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及時完成網上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可在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下載。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已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表格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表格,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7/2023修訂版)],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已填妥的表格,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抵查詢地址,信封上清楚註明「申請文物主任(非公務員職位空缺)」。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的日期。申請人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請確保已為郵件繳付足夠郵資。任何郵資不足的郵件將被退回或銷毀。申請人亦可通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如遲交、未填妥申請書、並非採用指定表格、以傳真或電郵遞交申請、未能在指定表格提供申請本職位所需的資料及證明文件供本局考慮,或所填寫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符合本職位所規定的入職條件,則申請將不獲考慮。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三至六個星期內接獲邀請(通過電郵或郵寄方式),但這段期間的長短或會有變,事前不會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如有查詢,請致電查詢電話號碼。 


聯絡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14樓古物古蹟辦事處行政小組 


查詢電話

2655 0820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3/06/2024 18:00: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 (2024年5月31日及2024年6月7日) 及南華早報 (2024年6月1日及8日) 


部門網址

https://www.devb.gov.hk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31/05/2024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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