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行政主任 (EDB/IPR/368/23) 

職位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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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編號:

新聞行政主任 (EDB/IPR/3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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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 50 字

部門

教育局 


組別/單位

新聞及公共關係組 


職位名稱

新聞行政主任 (EDB/IPR/368/23) 


薪酬

月薪38,000元 


入職條件

(a) 持有香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參閱註(i)];
(c) 中英文書寫能力良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d) 在取得學位後最少4年曾從事新聞業、宣傳事務或公共關係的經驗;
(e) 具備良好溝通、人際及表達技巧;
(f) 熟識教育新聞;
(g) 掌握相片拍攝和編輯、圖像設計及影片拍攝和編輯的基本知識和技巧;以及
(h) 能在緊迫的期限內完成指派工作,熟識電腦運用,包括文書處理。

[備註:獲邀約見的申請人或須於面試當日參加筆試。] 


(i) 政府在聘任人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申請人如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ii) 申請人如獲約見,將於2023年8月底前接到面試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
(iii) 申請人須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本地或海外學歷證明、成績單及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影印本,於2023年7月10日或以前寄往以下查詢地址(以郵戳日期為準)。請於信封面註明「申請新聞行政主任」。未填妥申請表、逾期遞交或沒有夾附上述所須文件影印本,概不受理。 


職責

(a) 協助統籌新聞發放、大眾傳播研究、傳媒查詢及採訪;
(b) 協助推行宣傳計劃,以及安排透過廣告宣傳媒介進行宣傳,包括電視及電台政府宣傳片、電視及電台節目、網上和戶外廣告等;
(c) 為教育局的員工刊物擔任執行編輯;
(d) 執行其他被委派的工作;以及
(e) 需要早班工作,及有時在非工作日工作。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 


福利

(a)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4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b) 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新聞行政主任 (EDB/IPR/368/23)。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g)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h)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 [G.F. 340 (3/2013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 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1樓1110室教育局新聞及公共關係組)。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聯絡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1樓1110室 教育局新聞及公共關係組 


查詢電話

3509 7442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0/07/2023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 (2023年6月23日) 及 南華早報 (2023年6月24日及7月1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23/06/2023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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