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廚師 

職位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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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編號:

合約廚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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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 50 字

部門

司法機構 


組別/單位

行政支援部 


職位名稱

合約廚師 


薪酬

每月24,50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具備最少五年在大戶家庭或大型機構擔任廚師的經驗;

(b) 具備出色的烹調中、西菜式和良好的擺盤技巧,擅長西菜更佳;及

(c) 能以中文及簡單英文有效地溝通。

[註:申請人如懂基本電腦文書處理則更佳。]

(備註1:申請人所有工作經驗以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為準。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必須出示工作經驗證明文件之正本,以證明其已符合上述(a)部分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如未能提交所須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實,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備註2: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十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由於有關邀請/通知將會以電郵或郵寄方式送出,申請人必須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及通訊地址,並確保其電郵帳戶能正常接收電郵。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職責

合約廚師的主要職責是-

(a) 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其家人以及到訪的賓客準備食材及烹調食物;

(b) 在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官邸(官邸)及其他地方舉行的官式及社交宴會提供餐飲服務;

(c) 協助設計餐單及採購食材;及

(d) 負責廚房日常運作,包括處理食物、清潔及保養廚具等工作。

(附註:合約廚師須穿著制服及不定時和逾時工作,包括在晚間、週末及公眾假期工作。如有需要,合約廚師或須在位於山頂的官邸留宿,官邸所處地點可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聘用條款

獲聘用的申請人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二十四個月。 


福利

獲聘者如能圓滿地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令人滿意的工作表現及操守,將可於合約期屆滿時獲發約滿酬金。獲聘者如獲發約滿酬金,其金額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獲聘者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獲聘者在合約期內所支底薪總額的10%。獲聘者可獲每年14日有薪年假,其他福利例如休息日、法定假期(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會按適當情況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的規定給予。 


附註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職位。

(3)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 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司法機構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6)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訂明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進行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司法機構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7)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必須於申請表格上詳細列明其於截止申請日期前獲取的工作經驗,包括其就業的確實開始和結束日期。申請人須於2023年4月28日香港時間下午五時正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以郵寄或親身遞交方式送達聯絡地址。請注意,任何形式的聲明均不會被接納。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合約廚師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上述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作網上申請。

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表格的申請人,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郵件未能成功獲派遞。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司法機構,並會由香港郵政退回寄件人(如有註明回郵地址)或按既定程序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被視為遞交申請表格的日期。

申請人如希望親身遞交申請表格,請於辦公時間(星期一至四: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下午六時;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及下午二時至下午五時)內到達聯絡地址。以親身方式遞交申請表格的申請人,司法機構會即時向其發出認收通知。

逾期遞交、資料不全、未妥爲簽署、以傳真/電郵方式遞交、或使用非指定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聯絡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3樓司法機構行政支援部支援人員分組 


查詢電話

2867 2076 / 2867 2073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8/04/2023 17:00: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頭條日報(2023年4月17日) 


部門網址

http://www.judiciary.hk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14/04/2023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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