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實習生(教育心理服務 – 1 [教育心理學]) 

職位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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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編號:

暑期實習生(教育心理服務 - 1 [教育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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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教育局 


組別/單位

教育局 


職位名稱

暑期實習生(教育心理服務 – 1 [教育心理學]) 


薪酬

月薪11,200 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
(a) 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是全日制教育心理學碩士或博士(專業訓練)課程學生;
(c) 具備良好的電腦應用知識及技巧(包括中文輸入法);
(d) 能流暢地以中文及英文寫作;以及
(e) 具備支援有自閉症的學生的相關策略的知識。 


職責

在現職教育心理學家的指導下,為以下項目提供協助:
製作培訓資源,對象是有自閉症的中小學生及其家長。

[備註:教育局會按實際工作需要安排實習生到以下教育心理服務(新界西)組辦公室:
1. 新界荃灣青山公路457號華懋荃灣廣場18樓;或
2. 新界上水龍琛路39號上水廣場21樓2101及22-23A室]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暑期實習生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聘用期由二零二三年七月至八月期間的一個月。 


福利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病假日及疾病津貼。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 下載。

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或在海外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須填妥申請表格並於截止日期或之前遞交下列地址(郵寄的申請表,以香港郵戳為準)。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所申請的職位(例如「暑期實習生(教育心理服務 – 1 [教育心理學])」)。此外,信封面上須註明「應徵暑期實習生職位」。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局 ,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面試大約安排在2023年5月舉行。申請人如在2023年5月底前仍未接到面試通知,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聯絡地址

新界荃灣青山公路457號華懋荃灣廣場18樓教育局教育心理服務(新界西)組 


查詢電話

3547 2235 / 2437 7276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7/04/2023 18:00: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不適用 


發布日期

06/04/2023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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