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專員 

職位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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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編號:

「一帶一路」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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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 50 字

部門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組別/單位

「一帶一路」辦公室 


職位名稱

「一帶一路」專員 


薪酬

月薪港幣279,85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於獲聘時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並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前 –

(a) (i) 具備最少15年擔任高層行政及管理職位的經驗,如曾於大型公共或私人機構工作更佳;或 (ii) 具備最少10年於大型公共或私人機構擔任高層行政及管理職位的經驗,當中包括最少5年直接領導、推廣或管理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進行「一帶一路」相關項目的經驗;
(b)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或深造學位,或同等學歷;
(c) 具備國際視野、敏銳的商業觸覺,並擅長與商界、專業界別以及政府部門聯繫和合作,以及在過去5年內,具備最少2年與內地當局或大型內地企業有事務往來的經驗;
(d) 具備卓越的領導和管理才能,以及良好人際和溝通技巧,以動員社會各界推展「一帶一路」建設的工作,同時全力監督有關香港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各項事宜;以及
(e) 中英文書寫能力優良,操流利普通話、粵語及英語。 


職責

「一帶一路」專員負責領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轄下的「一帶一路」辦公室,推展香港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工作。一般而言,「一帶一路」專員的主要職責如下 –

(a) 就推動香港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工作制訂整體策略和倡導推展政策,並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提供策略性建議;
(b) 專責監督政府有關「一帶一路」建設的策略及措施,在此重要崗位上協調統籌政府「一帶一路」的工作;
(c) 在推展「一帶一路」建設的工作方面,作為政府與內地/海外當局及香港相關企業/專業界別的主要聯繫;
(d) 促進「政府對政府」和「政府對企業」的溝通,並與相關持份者建立策略性平台,以把握「一帶一路」建設所帶來的機遇;
(e) 領導「一帶一路」辦公室擬訂政策建議及措施,以支持香港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以及
(f) 促進和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繫,並在內地及國際場合代表香港處理關於「一帶一路」建設的事宜。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3年。續約與否由政府酌情決定。 


福利

受聘人可享有房屋福利、例假(連相若職級所享有的度假旅費津貼),以及醫療及牙科福利(如符合有關規例的資格規定)。

受聘人將受香港法例第485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規管,並須向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作出僱員方面的供款。受聘人在為期3年的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向強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 為避免派遞延誤或未能成功派遞,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和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薪酬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政府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h) 商經局使用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時,會恪守本局有關個人資料私隱保障政策的規定,有關詳情載於本局網頁
(https://www.cedb.gov.hk/tc/access-to-information/privacy-policy-statement.html)。
(i) 本職位空缺資料亦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內閱覽(網址:https://www.gov.hk)。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G.F. 340 [3/2013修訂版])。該申請表格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站下載,亦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須連同(a)詳細列明申請人為何認為自己適合本職位的申請信及(b)詳細履歷表(包括詳列相關工作經驗並重點列出符合上述入職條件)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一併提交。

申請人現階段毋須遞交任何有關學歷的證明文件。稍後,如申請人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則須準備有關文件,以供審查。

申請人必須經下列其中一個方式遞交填妥的申請表格、申請信及履歷表:

(a) 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到到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西翼23樓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人事部。郵戳日期不得遲於2023年5月2日。信封面須註明「應徵「一帶一路」專員職位」(見附註(a));

(b) 於截止申請日期下午6時或之前親身把申請書送達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西翼23樓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人事部;或

(c) 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網上遞交G.F. 340,並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電郵(recruit@cedb.gov.hk)或郵寄送交申請信及履歷表,並註明網上申請編號(所有文件的郵戳日期不得遲於2023年5月2日)。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時,網上申請系統或會因為處理大量申請而超出負荷。為確保能適時完成網上申請程序,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

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G.F. 340,將不獲受理。逾期遞交、未填妥或非使用指定表格(G.F. 340)的申請,或沒有提供申請信及履歷表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由於邀請信及通知信將以電郵方式送出,申請人必須在G.F. 340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及確保電郵帳戶能正常接收郵件。 


聯絡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西翼23樓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人事部 


查詢電話

(852) 2127 4496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02/05/2023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 (14/4, 19/4 & 21/4)
南華早報 (15/4, 22/4 & 29/4) 


部門網址

https://www.cedb.gov.hk/tc/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遞交附件 


發布日期

11/04/2023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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