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税務主任 

職位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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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形式:
福利:
職位編號:

助理税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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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税務局 


職位名稱

助理税務主任 


薪酬

總薪級表第3點(每月17,200元)至總薪級表第15點(每月35,08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1)(a)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5個科目,包括中國語文、英國語文及數學,取得2級或同等(註i)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或
(1)(b) 在香港中學會考的5個科目,包括中國語文、英國語文及數學,取得2級(註ii)/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及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取得2級(註ii)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及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以及
(3)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iii)。 


(i)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ii)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的成績。
(iii)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助理税務主任在上司的督導下主要
(1) 協助評税、處理文件、收税及追討税款;及
(2) 處理税務查詢及其他有關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d)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e)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f)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g)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時,如符合入職條件,則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h)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聯絡地址。
(j) 本欄內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內閱覽,網址如下︰http://www.gov.hk。
(k)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G.F.340(7/2023修訂版)]提出申請。該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及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340(3/2013修訂版)],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340(7/2023修訂版)]。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表格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聯絡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證明文件副本。至於持有非本地學歷的人士,則須連同填妥的申請表格提交所需的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證明文件副本。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2024年8月1日或之前把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郵寄至下述聯絡地址,並在信封面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及/或遞交證明文件的日期。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所有申請表格,如資料不全、逾期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並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並未妥為簽署、或並無連同所需文件副本,將不予考慮。

申請人如獲邀出席面試,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至十二個星期內收到通知。有關邀請將以郵寄或電郵方式送出,因此申請人務必在申請表格內提供正確的通訊地址和電郵地址,以及確保電郵帳戶能正常接收郵件。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聯絡地址

香港九龍啟德協調道5號税務中心10樓税務局人事組(招聘)。 


查詢電話

25945070 / 25945232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5/07/2024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刋登於2024年7月12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12/07/2024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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