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經理 

職位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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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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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編號:

研究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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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政府統計處 


職位名稱

研究經理 


薪酬

月薪港幣50,045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 (i)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統計學一級或二級榮譽學位或更高學位,或同等學歷;或
(ii)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數學、經濟學、社會學或有關學科一級或二級榮譽學位或更高學位,當中統計學必須為修讀科目之一,或同等學歷;或
(iii) 已獲頒授香港統計學會的學位統計師資格,或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1) 持有認可學位或更高學位的申請人,如其課程內容有相當部分為統計學(例如:風險管理、精算學、數據科學、數據分析課程),亦會被考慮。
(2) 申請人在截止申請日期(即2024年8月1日)仍未具備所需資格,則被視作未能符合入職條件。不過,現正修讀最後一年學士學位或研究院課程的應屆畢業生亦可申請。如獲甄選,聘用與否須視乎申請人是否在2023/24學年內取得所需的學歷資格和是否達到所定的語文能力要求。
(3)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4) 申請人須參加於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在香港舉行的筆試,才會獲考慮參加遴選面試*。詳情將於稍後通知。由於審核所有申請需時,申請人獲邀請參加筆試並不表示其已符合所申請職位的入職條件。

*申請人如有特殊理由(例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前三年內任何日期曾在政府統計處出任研究經理,或現時在該處出任研究經理者)或可獲豁免參加筆試。有關詳情,可按所列的電話號碼查詢。 


職責

研究經理主要受聘為處理部門的各類短期工作,並在高級統計師的指導和帶領下執行以下職務:策劃、籌備和進行統計工作項目;設計、建立和管理統計系統;分析、闡釋和介紹統計資料,包括撰寫報告;進行統計研究;在有需要時主管政府統計處轄下的分組;督導和帶領下屬人員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為十二個月。 


福利

十二日年假及本處會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用的情況下給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如受聘人在整個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和行為,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百分之十五。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遴選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親身或以郵寄方式遞交修業成績表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聯絡地址。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a) 申請表格〔G.F. 340(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下載。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b) 如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申請,已填妥的G.F. 340(7/2023修訂版)申請表格,連同學歷(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證書及正式的修業成績表)、技術資格及工作經驗(如適用)的證明文件副本,須於2024年8月1日或之前交到下述聯絡地址。信封面須清楚註明「申請研究經理職位」。
(c)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2024年8月8日或之前把學歷(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證書及正式的修業成績表)、技術資格及工作經驗(如適用)的證明文件副本交回下述聯絡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d) 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及/或證明文件,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及/或遞交證明文件的日期。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e) 申請如逾期遞交或資料不全,或並非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或沒有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副本,或相關證明文件副本在上述日期之後才收到,或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f) 現正修讀最後一年學士學位或研究院課程的應屆畢業生,則須在申請書內註明於畢業試後可獲取的資格。
(g) 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填寫個人的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邀參加筆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七個星期內以電郵方式接到通知(申請人有責任確保所提供的電郵地址能接收有關獲邀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遴選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聯絡地址

香港灣仔港灣道十二號灣仔政府大樓二十一樓政府統計處人事組。 


查詢電話

2582 3038 或 2582 4813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01/08/2024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2024年7月12日、19日及26日);及南華早報(2024年7月13日、20日及27日) 


部門網址

https://www.censtatd.gov.hk/tc/page_40.html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12/07/2024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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