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文員 

職位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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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金:
聘用形式:
福利:
職位編號:

合約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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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 50 字

部門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處 


職位名稱

合約文員 


薪酬

月薪16,695元 


入職條件

(一) (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5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一)]或以上成績[註(二)],其中一科為數學,或具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5科考獲第2級[註(三)]/E級或以上成績[註(二)],其中一科為數學,或具同等學歷;
(二)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三) 具備熟練的中文及英文文書及一般商業電腦軟件(包括Microsoft Office Word and Excel) 的處理能力[註(四)];以及
(四) 擁有至少三年在辦公室文書工作的經驗。如申請人具有處理資助計劃的工作經驗及/或於政府及/或高等教育界別的工作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一)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視為等同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二)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三)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四) 申請人或須接受技能測驗。 


職責

(一) 就推行的資助計劃提供支援,包括審閱及處理資助申請、整理資料以供評審委員考慮、預備評審委員會會議文件及其他物資及處理資助計劃的日常行政工作等;
(二) 就推行的資助計劃提供後勤支援,包括安排各項會議、委員會工作及相關活動;
(三) 為資助計劃的評審委員會提供文書支援,例如管理及更新委員會成員名單、預備成員聘任文件及更新成員聯絡資料和成員個人利益登記冊;
(四) 就一般辦公室行政事宜提供支援,包括編製報表和統計資料,協助招聘及聘任工作,處理辦公室存貨、空間和檔案管理事宜等;以及
(五) 執行其他受指派的工作。 


聘用條款

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一般為期12個月。有關約滿後的續約事宜需視乎秘書處的服務需要,以及受聘者的工作表現及行為。 


福利

(一)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會獲得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秘書處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金額合共為合約期內支取的薪酬總額的10%;以及
(二) 受聘人可享有每年7天的有薪年假、休息日和法定假期(或代替假日),以及《僱傭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附註

(一)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二)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三)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四)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五)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技能測驗╱面試。
(六)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技能測驗及╱或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七)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準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一) 申請表格 [G.F.340(Rev.7/2023)] 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的網址下載 (http://www.csb.gov.hk)。
(二) 申請人須把填妥的表格,連同一份履歷表,詳細列明求職者所考取學歷,於各機構所擔任職位,以及現在及過往受聘職位的職責詳情(如適用),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香港灣仔港灣道6至8號瑞安中心7樓教資會秘書處行政組(信封上最後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並請在信封面及G.F.340表格註明「應徵合約文員職位」。
(三) 申請人若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以傳真或電郵遞交申請表格、逾期遞交、資料不全或未有夾附履歷表或所需證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四)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技能測試及/或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四至六個星期內以電郵或郵寄方式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數眾多,或因其他原因而需要較長時間處理申請,則參加技能測試及/及面試的通知期可能會較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技能測試及/或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五) 教資會秘書處在使用申請人提供的個人資料時,會嚴格遵行秘書處就處理個人資料所訂的政策。申請人可向秘書處索取有關政策的副本。 


聯絡地址

香港灣仔港灣道6至8號瑞安中心7樓教資會秘書處行政組 


查詢電話

2844 9926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03/08/2023 23:59:00  


部門網址

https://www.ugcs.gov.hk/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不適用 


發布日期

28/07/2023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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