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主任(規劃) 

職位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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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編號:

測量主任(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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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 50 字

部門

房屋署 


職位名稱

測量主任(規劃) 


薪酬

總薪級表第9點(每月23,295元)至總薪級表第22點(每月45,67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持有香港的理工大學/理工學院,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工業學院/科技學院或同級院校所頒發的房產估值及管理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同等學歷;(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參閱註(2)];以及(c)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參閱註(3)]。 


(1) 申請人所有資歷以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為準。
(2)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
(3)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4) 申請人或須要參加由部門舉辦的測量主任(規劃)招聘筆試。申請人必須在有關筆試取得及格成績才有機會參加面試。 


職責

測量主任(規劃)主要(a) 進行實地測量和在工地拍攝照片,以供規劃之用;(b) 蒐集與規劃工作相關的資料,就規劃資料和統計數據進行電腦處理、計算和分析,以供擬備報告和簡報資料之用,包括地理資訊科技的應用;(c) 整合、管理和更新關於圖則、報告和規劃資料數據庫的記錄系統;以及(d) 協助培訓見習測量主任。 


聘用條款

獲錄取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聯絡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必須於2023年6月16日或之前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送達房屋署委任分組(見下述聯絡地址)。申請人如以郵遞方式提交申請,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測量主任(規劃)職位」。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請於2023年6月23日或之前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下述聯絡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以便進行學歷評審。

申請人如遲交、未填妥申請表格、以傳真或電郵遞交申請、未能在申請表格第340號提供申請本職位所需的資料、或所填寫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符合本職位所規定的入職條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聯絡地址

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號房屋委員會總部第二座3樓房屋署委任分組 


查詢電話

2761 7544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6/06/2023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2023年6月2日)及南華早報(2023年6月3日及2023年6月10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02/06/2023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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