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實習生 

職位簡介

職位:
僱主:
不能修改
刊登日期:
不能修改
行業:
工作地點:
薪金:
聘用形式:
福利:
職位編號:

暑期實習生 

Click or drag a file to this area to upload.
最少 50 字

部門

懲教署 


職位名稱

暑期實習生 


薪酬

每月港幣11,20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a)為正在修讀本地或海外專上學院全日制課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b)具備良好英文及中文書寫及說話能力;及(c)具備良好的電腦應用知識,包括MS Word、PowerPoint、Excel等。 


職責

暑期實習生會於下列一項或多項範疇中提供協助:(a)就本署不同範疇包括但不限於心理、更生事務、教育、人力資源及體育等進行研究;(b)檢討本署的服務及研究優化措施;以及(c)與不同非政府機構或慈善團體合作提供更生服務等。 


聘用條款

暑期實習生是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實習期為2023年7月至8月。 


福利

受聘人可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的規定,在適當情況下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有薪假、病假及疾病津貼。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暑期實習生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津貼、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小組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f)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a) 申請人須填妥申請書,並夾附一篇不少於300字的英文短文,具體說明申請暑期實習計劃的原因及完成後的預期成果。
(b) 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本地學生如直接向本署遞交申請,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c) 在非本地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可在懲教署網頁(https://www.csd.gov.hk/tc_chi/recruit/recruit_vacancy/other_car_vac.html)下載指定申請書。請將填妥的申請書連同相關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其他證明文件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當日或之前(以郵戳爲準)郵寄至查詢地址,並在信封面清楚註明「申請2023專上學生暑期實習計劃(懲教署)」。請在投寄前確保郵件已貼上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書不獲派遞。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到查詢地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d) 於截止日期後送達或未填妥的申請書,以及沒有夾附短文或所需文件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申請人如獲邀參加小組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五個星期內接到電郵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聯絡地址

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23樓聘任分組 


查詢電話

3525 0710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7/04/2023 23:59:00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不適用 


發布日期

14/04/2023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修改 - 職位名稱
修改 - 職位類別
修改 - 工作地點
修改 - 薪酬
修改 - 聘用形式
修改 - 福利
修改 - 職位編號
投訴廣告
請提供真實聯絡方法,我們不會處理聯絡不到投訴人的個案。 投訴人的所有資料 (包括電郵及電話)將會保密,不會泄漏給第三方,包括發廣告之人。我們只會將資料用作聯絡向投訴人,以報告調查進度及查詢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