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園境師 

職位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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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編號:

合約園境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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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 50 字

部門

建築署 


職位名稱

合約園境師 


薪酬

月薪港幣54,52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在1997年1月1日或之後成為香港園境師學會專業會員,或在1997年1月1日之前取得專業會員資格,並經香港園境師學會重新確認,或具同等資格;
(b) 獲香港園境師註冊管理局註冊為「註冊園境師」;
(c) 在取得專業資格後具備最少一年相關的工作經驗;以及
(d)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請參閱註(A)及(B)]。 


(A)(i)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A)(ii)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 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B) 申請人須在本職位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獲取上述的所有入職條件。 


職責

合約園境師的主要職責是 ─
(a) 勘察和評估各類休憩用地的可能用途;
(b) 規劃、設計和監督公共休憩用地和園境相關項目的建造工程;
(c) 執行工程策劃管理職務,包括管理外判工程的合約和顧問;
(d) 就園境相關事宜提供專業意見及協助制訂園境相關標準及程序;以及
(e) 監督輔助技術人員。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為期12個月的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 


福利

受聘人如能圓滿地完成整個合約,並在合約期內一直維持良好的工作表現及行為,將會獲得一筆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出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所有申請人須將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到上述聯絡地址或電郵至 appt@archsd.gov.hk。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連同以下文件之副本,包括(一)符合中英語文能力要求之認可證明;(二)其相關學位之畢業證書及成績單;(三)相關專業資格的證明(如香港園境師學會專業會員登記證書及由香港園境師註冊管理局發出的註冊園境師證書,或同等資格);以及(四)取得專業資格後的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包括現職及過往相關工作經驗,須清楚列明所屬職位、入職日期及離職日期),於2023年4月28日日或之前送達聯絡地址(香港金鐘道六十六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三十六字樓建築署招聘組),信封面須註明「申請合約園境師職位」。信封上的郵戳日期會被視為遞交申請的日期。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寄送和回郵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透過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2023年5月5日或之前把上述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至上述聯絡地址或電郵至 appt@archsd.gov.hk,並在信封面/電郵標題中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申請合約園境師職位」及你的網上申請編號。

所有逾期、資料不全、未妥為簽署、經傳真或電郵遞交、使用非指定表格遞交或沒有遞交相關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聯絡地址

香港金鐘道六十六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三十六字樓建築署招聘組 


查詢電話

2867 5670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8/04/2023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 (2023年4月14日)及南華早報 (2023年4月15日及22日)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遞交附件 


發布日期

14/04/2023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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