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管工(廚房督導) 

職位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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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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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形式:
福利:
職位編號:

高級管工(廚房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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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 50 字

部門

香港警務處 


職位名稱

高級管工(廚房督導) 


薪酬

總薪級表第12點(每月27,825元)至總薪級表第15點(每月32,545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修畢小六,或具備同等教育程度;
(b) 具備五年管理中西式餐飲服務的工作經驗;
(c) 熟悉市場推廣、採購及餐單編排的工作;
(d) 熟悉員工管理及簿記的工作;
(e) 懂得運用電腦進行文書處理及製作試算表;
(f) 中英文程度達小學六年級水平;以及能操流利粵語及簡單英語;以及
(g)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請參閱註(1)]。 


(1)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高級管工(廚房督導)主要負責︰
(a) 督導並管理廚房,為大批顧客提供中西式餐飲服務;
(b) 妥善備存物資,處理帳目的簿記工作,並檢查食物、廚具及烹飪用具;
(c) 編排餐單,與警隊代表溝通以確保膳食服務充足,並於有需要時作出改善;以及
(d) 鑑定廚房內可能發生的職業安全及健康危險。

(註:或須(一)不定時工作;以及(二)穿著制服。)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三年。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一直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當受聘人完成三年合約條款後,或會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詳細列明其學歷、技能及工作經驗。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一)學歷﹙包括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二)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及(三)中英文水平的證明文件副本,須於二零二三年五月五日或之前以郵寄方式送達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5樓文職聘用組。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

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信封上的香港郵戳日期將被視作申請日期及/或遞交證明文件的日期。

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或之前把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郵寄至上述聯絡地址,並在信封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申請表格如逾期遞交、或資料不全、或並非使用指定表格,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没有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副本,或相關證明文件副本在上述日期之後才收到,或所遞交的證明文件不足,有關申請概不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遇到申請眾多等情況,可能需時稍長。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聯絡地址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5樓文職聘用組 


查詢電話

2860 3694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05/05/2023 23:59: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 (2023年4月21日) 及求職廣場 (2023年4月21日) 


部門網址

http://www.police.gov.hk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GF340在線申請 


發布日期

21/04/2023


以上招聘資訊代香港特區政府刊登,轉載自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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